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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潘金莲怎么破~ 第260节

咣当一声,宗泽一脚把躺椅上的踏板踢下来了:“你读没读过书?‘不耻下问’是这么用的吗?!”

吴用没脾气,苦着一张脸,草草结束了一番介绍:“见过宗相公。”

而潘小园在一旁心花怒放,偷眼看看其他朝廷官员,也一个个喜形于色。终于有人肯不管不顾,一次次的削吴用的面子了。对宗泽老先生的好感度一路攀升。

也连忙表示一下尊敬,深深万福:“见过宗相公。”

宗泽淡定将她从头到脚打量一番,白胡子丛中慢慢咧开一个笑。

“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小妮儿当初多句嘴,没让你的朋友把老朽一刀咔嚓了,我领情!过去的案底儿,本官就不予追究了。今日你们该怎样怎样,不许中饱私囊,不许公报私仇,否则我拼着这把老骨头,也得把你们一个个的收拾了!”

话音未落,咔嚓一声,躺椅的木头把手被老态龙钟的手掰断了一个角儿。用力一扔,吴用躲闪不及,被打在正心口。宗泽力气居然还挺大,一下打得吴用疼痛皱眉,说不出话来。

老头子如此倔强任性,又是文武双全,既动口又动手,潘小园有点明白这老夫子当初是为什么被扔进大牢的了。

其他一帮官员见了宗泽,也明显收敛低调了许多,生怕被他倚老卖老训上两句,自己就是毫无面子。

方金芝则目瞪口呆。被从台狱里救出来的时候,也隐约听到牢里有人喃喃的不知所云——难道真是这位耿直大官?明教逻辑,混得风生水起的都是坏官,被冤枉入狱的自然是好官。也不由得对他肃然起敬。

至于自己就是当日的“营救对象”,更是明智地闭口不提,免得拉来宗泽的仇恨。

废话不多说,萧让铺开一张已经打好的草稿。

“大宋国临时约法’的功用,主要在于限制皇权,将武松这一群“革命者”赋予正当性。宋朝的台谏制度本来已经很成熟,但主要限制的是宰相之权,盖因当年赵匡胤为加强君主专制,从而给御史赋予更大的权力。

换句话说,御史台言事弹劾力量强大,但只能弹劾不称职的官员,以免他们坐大。这也是从唐朝藩镇割据的覆灭下场中吸取的教训。

但眼下到了徽宗朝,蔡京独相几十年,御史台的很多官员都是蔡京亲自指定的,又如何会去弹劾他们的“恩公”呢?更何况,皇帝自己都不管这些,经常心血来潮就“御笔”发布诏书,视一干台谏官员于无物。

潘小园直接一句大逆不道:“御史台有权弹劾皇帝。以后的皇位继承人……嗯,立贤不立长,最好得百官投票通过,皇帝一个人说了不算。”

身边一阵“阿弥陀佛,罪过罪过”。她以为自己是谁,武则天么?

但还不敢太激烈的怼回去。多少人的生杀大权都在她家夫君手里呢。

只有宗泽懒洋洋说一句:“应该的。”

御史台中丞一口茶没喷出去。只听宗泽喃喃念叨:“你们书都读到茅坑里去了!嘿嘿,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君有大过则谏,反覆之而不听,则易位……”

吴用连忙表示赞同:“这是孔夫子的教诲。”

“孟子!!”

“是,是,孟夫子的教诲。”

吴用说完这一句,不自觉以手掩嘴,心里发誓,再也不在这老头跟前吱声了。

潘小园心中升起一股强烈的想法:一定要找机会,给岳飞引见这位老顽固。

忍笑提醒大伙:“当然是百年不遇的紧急状态下才能如此,又不是天天造反!咱们前几天干的事儿,不是弹劾皇帝是什么?既然敢做,不敢白纸黑字写下来?”

不愧跟武松是两口子。再者,有一个现成的天下第一不靠谱太上皇做反面教材,一屋子忧国文人早就受够了气,把他这种人“弹劾”掉,大快人心远甚于大逆不道。

书呆子赵明诚率先表示同意,笑道:“古人尚有周召共和,只要严格立法,确保日后还政便好了。”

还是得“还政”。但潘小园万万不奢求各位文人有什么更激进的思想——就算是在几百年后的现代,“永久共治”的那些国家,出的大小幺蛾子还少么?

不过她心里盘算,这样“过渡”几年,等大伙习惯了虚君共治,再把皇帝请下皇位,也不是什么异想天开之事。按赵楷的性子,说不定自己就得要求退位。

只得表示赞许:“奴家也是这个意思。各位官人还请辛苦则个。”

旁边一直洗耳恭听的御史台众官面露喜色。这是把他们的权力捧上天了?

宗泽一直在旁边观察众人脸色,此时不客气加一句:“当然御史台也须限制权力,专人监察,若有渎职,罪加一等!”

忙忙碌碌一下午,约定了一些基本共识。

第一,约定大宋国政体:赵家王朝一万年不变。没有这一条,绝大多数支持“兵谏”的文武百官都得立刻翻脸不认人。

第二,约定大宋国领土:凡二十五路,包括北方新设的燕山府路和云中府路,都是大宋神圣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谁要是敢别有用心地分裂国家————包括皇帝本人——就是与整个大宋为敌。

这话写出来,整间会议室里的人都无比爽快。连方才那个御史中丞也笑道:“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下官平生最服这句话,读书这么多年,总算看到给写进法令了。”

李纲的关注点则是:“再不能割地了!”

潘小园还格外留个心眼儿,坚持让人把“大宋国固有领土”写成“当今所拥有领土”——万一以后还扩张呢?什么西夏吐蕃,以后天下大同呢。

这么一看,这“约法”颇有些无赖霸王条款的意思。好在西夏吐蕃那些人暂时也瞧不见。

第三,大宋国的主权,属于居住在上述领土内的所有“子民”,皇帝也是其中之一。“子民”只要不闹事造反,享有各种自由,同时需履行兵役、纳税等义务。最后,合法拥有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这一条让不少人暗暗摇头。“刁民”难治,给那些大字不识的老百姓赋予那么多权利?

潘小园提出这一条的本意,是要强调国民一体,江山是所有人的江山,大伙这才会珍惜;否则若只是赵家人的江山,不少人便会觉得丢了也没什么。

但也知道现状不理想,只得妥协,让他们加一条注释:若有增进公益,维持秩序等紧急必要场合,“公民权”需予以限制。

第四,“子民”们生而平等,都享有科举入仕、从而参政议政的权利。这一条是针对眼下的贪腐横行、任人唯亲的糟糕现状,下层百姓逐渐和国家兴亡剥离开来,以至于毫无责任感。就算是在亡国危险笼罩之下,东京城里的小资们依然灯红酒绿寻欢作乐,没显出多少爱国情操。

因此必须着重强调朝廷会“不拘一格降人才”,呼吁百姓积极参与救国,有回报才有动力。

这么一来,联军政变团体也有了一定的合法性:英雄不问出处,能者任之。

方金芝评价一句:“应该的!阿拉江南一直是人人平等,老多年哉。”

有了当年梁山“私有制改革”的经验,萧让手底下行云流水,格外娴熟,反倒把御史中丞等一干朝廷大员看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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