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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遥初唐 第171章 市井流浪儿

终于算是见着一个有眼力见的人了,李牧心情大好,笑眯眯道:“二狗啊,有几天没见了,狗仔队弄得咋样了?”

“托侯爷的福,已经招募了十几个人。前日去过府上,见过了知恩夫人。还得了知恩夫人的赏,现在弟兄们都卯足了劲,准备大干一场呐。”

“好说,赏钱嘛,本侯从不吝啬。人皆言,为富者不仁。本侯就不是这样嘛,你看这回,本侯散财千贯,长安的百姓们,多开心啊。怎么样,有没有人破解了谜题,来领赏的呀?”

二狗嘻嘻笑道:“侯爷出的谜题,几个人能猜到。等了一个上午,也就一个人,瞎猫碰上了死耗子,在一个嘎拉胡同找到了一个凭票,领了十贯钱去。其余的,都是浑水摸鱼的,都被打跑了。”二狗越说越气愤,骂道:“这些混账王八蛋,侯爷拿钱出来散财,他们也敢诓骗,真是瞎了自己的狗眼。敢糊弄侯爷的钱,先过了我二狗这关!”

“好样的!小九儿,赏!”

“诶!”独孤九应了一声,从怀里摸出一块碎银,约莫七八钱的样子,丢给了二狗。二狗稳稳接住,笑得更加开心了。小跑着搬过来一个下马蹬,让李牧踩着下马。本来他是要趴在地上充当下马蹬的,但上次这么干,让李牧踹了一脚,长记性了,早早预备了凳子。

李牧瞅见案后那个穿浅绿官服的人影,乐了,道:“丈人,忙着呐?”

“哎呦,贤婿。”白闹儿赶紧把手头上的事情交给身边的小吏,迎了出来。白闹儿如今是今非昔比了,自打当上了官,他仿佛与过去的自己做了一个了断似的。事事都往另一个极端去了,原来他是一个下里巴人,现在硬生生地要把自己搞成阳春白雪,要不是看他的长相,只看他的做派,还以为他是个御史呢!‘

唐代的官服,三品以上着紫色,四品深绯,五品浅绯,六品深绿,七品浅绿,八品深青,九品浅青。七品以上有绣纹,八品九品没有。白闹儿当的是七品,刚好有一个朵寸许的团花。彰显出他与众不同的身份,他是一个官!

他生性抠门,一个铜钱都能攥出指印来,但是做官服的钱,他却舍得出。旁人做两套换洗,他一口气做了八套,头几天睡觉都不脱衣裳,现在正常了一点,但也是去茅坑都要穿着官服,在京东集附近的人家,总能看到一个浅绿色的身影晃荡,附近的街坊已无人不知他是一个官了。

李牧拧着眉头看他的样子,冻得打颤,道:“丈人,前日牡丹夫人对我说,她那儿的匠人做出的第一批裘皮,就送了两件给你这个市令,怎么你不穿啊。裘皮可不便宜,几十贯一件……呀,你莫不是给卖了吧?”

“哪能呐!”白闹儿赶紧道:“贤婿,我现在可是官了,怎么能干出那么丢人的事情。在家里放着呢,我晚上睡觉的时候穿。白天当值,得穿官服啊。”

白闹儿说得理直气壮,李牧听了,唯有无奈了。睡觉的时候穿……真是够创意的了。这种事情,也就白闹儿能想得出来了。李牧大概能猜到他的想法,官服是他的命,他不可能不穿。但是裘皮呢,又非常贵重,卖不得,穿吧,还没时间穿,只好晚上穿着过过瘾。

真是活的有滋味啊!

正说着话,白闹儿的续弦王氏挎着一个篮子走过来。她身边围着几个小孩,这些小孩也不知是谁家的。天气已经这样冷了,却穿得非常单薄。李牧瞥了一眼,看着有几个孩子,竟然没有鞋穿,光着脚踩在地上。脚底板已经被磨出了厚厚的茧子,似乎已经感觉不到疼痛了。

几个孩子跟在王氏身后,约有一步的距离,却不敢更加靠近。王氏见到他们,露出了厌恶的神色,却也没说什么。只是加快了脚步,几个帮闲看到了,走过去吓唬这些孩子,把他们赶走。但他们却不肯离开,离着三五米远,眼巴巴地盯着王氏胳膊上挎着的篮子。

李牧皱起了眉头。

王氏身上穿的,就是王鸥手下工匠做的皮大衣,小羊皮,绒毛密实,王氏矮胖,穿着带有一股子暴发户的架势。她走过来,把篮子往桌上一放,这是给白闹儿等人做的午饭。白闹儿现在做市令尽职尽责的很,当值的时候,绝不会回家吃饭,也苦了他手底下的几个帮闲,明明就几步路,却不能进屋吃口热乎的,只能在这市集门口,动手动脚的吃。

王氏因为曾苛待巧巧,对李牧和巧巧一直心存畏惧。但是之后发现巧巧并未有报复她的意思,反而对她的儿子白根生诸多维护,念着姐弟之情,逐渐也放下了戒备之心,偶尔巧巧来看望白闹儿的时候,她也是百般的讨好巴结。见到李牧,更是比见了亲爹还热情。只是李牧对他一直也不咸不淡,她是巧巧的继母,按道理应该称呼一声丈母或者岳母,但李牧从来都是叫她王氏,一个称呼的分别,也显示出了一点意思。巧巧心地善良,可以不计较她的苛待。但是李牧却心里记着呢,他不追究是不追究,但不代表他忘了。

因为这个称呼的问题,王氏一直战战兢兢。李牧也不管她,有的时候,让人心存点畏惧,不是什么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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