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目录
关灯 护眼
加入书架

经济法 第四节争议的解决

88读书 www.88like .com,最快更新经济法最新章节!

消费者权益争议是指在消费领域中,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发生的与消费者权益有关的争议。从法律属性上看,属于民事权益争议的范畴。主要表现为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由于经营者不依法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义务而损害消费者的权益,或消费者对经营者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不满意,双方因此而产生纠纷。

一、赔偿责任主体的确定和责任归属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直接、间接与多个经营者发生法律关系,当消费者的权益受到损害时,应该向谁索赔即如何确定赔偿责任主体的确定至关重要。为了防止和避免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相互推诿,逃避法律责任,保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及时得到保护,《消法》第35条至第39条根据有利于消费者求偿的原则,规定可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确定赔偿义务主体。

1.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其他销售者追偿。

2.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

3.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4.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因原企业分立、合并的,可以向变更后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企业要求赔偿。

5.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消费者可以向其要求赔偿,也可以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赔偿。

6.消费者在展销会、租售柜台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提供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

7.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给予惩处。广告的经营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解决消费者权益争议的途径

关灯 护眼
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