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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 意见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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倭寇――答部分读者提问

谷雨居士:历史军事类小说多以爱国为主题,本书似乎也一样,可是有几处觉得费解,可否帮忙解答:第一,按本书所述,当年的倭寇中其实多是扮成倭寇的中国海盗,是不是说戚继光消灭的倭寇中其实大多也是中国人?第二,平定辽东后给女直人提供很多优厚的条件,而且大力压制作为传统盟国的高丽,使女直人有可能更快建立更为强大的清朝,这有点得不偿失吧?第三,朱元璋当年杀大臣是因为他们有造反的能力,难道武安国说那些人没有造反朱元璋就会罢手?而且朱元璋让自己控制不了的军队来护卫宫廷安全,太离谱了吧?请指正。

酒徒:感谢关注,关于倭寇问题,其实早就讨论过,明朝早期的海盗主要是张士诚,方国珍的旧部,不愿接受朱元璋的招安而形成。期间,日本国因为内乱,在寺院和贵族的支持下,到中国沿海掠夺。有时扮作来朝贡的使团,有时直接对岸上发动攻击。日本的《太平记》中,对上述情况有集中而生动的描述:

四十余年间,本朝大乱,外国亦不安宁。乘此动乱,盗贼四起。山贼当路,旅客不敢穿行树林;海盗出没,商船忌遭其手而避之。贪婪无厌之浪汉,结群聚伙,占据沿海岛屿。驿站无驿站之长,关卡哨所形同虚设。最后,盗贼备置数舟,拥向元朝、高丽之港口,劫掠明州、福州之财宝,焚毁官衙、寺院。元朝、三韩之吏民,为防此寇而内迁,各国濒海之郡县,已荒芜人烟。

无需再做任何说明,这段文字记载,已经把倭寇滋生的基本原因、劫掠范围及其残暴性质完全将清楚了。(文字引自《中日关系史》)。后来,真假倭寇都被汤和剿灭,但汤和的剿灭政策采用的是迁徙百姓和固守堡垒,不怎么高明。历史上方明谦的确提出过:倭寇自海上来,则制敌于海上。但是由于其为方国珍之子,所以没有受到重用。后来随着明朝海军的发展,倭寇在一段时间内几乎几乎绝迹。酒徒设想,有郑和那种庞大的舰队做威慑,日本多少也顾忌些。

明朝中期的倭寇成分更为复杂,在嘉靖中起明日进贡贸易中断以后,情况为之一变。参与日本内战的大武士、大名守护极其需要铜钱,而日本国内长期使用流通货币是中国造铜钱,日本国内,并无造币的能力。(日本国内一度也曾有过自造铜钱,但质量极差,后来不得不以重量为基准进行流通)但被视为“日本造币局”的明朝,却关上了大门拒绝贸易,这等于是切断为他们输送铜钱的渠道。他们为了战争的需要,同时也是为了自己的生存,不仅不再约束倭寇的劫掠活动,而且还自行组织亦寇亦商的商船队,加入日本商人的走私贸易船队中。这些“载其方物,出没海道,得间,则张其戎器而肆侵夷;不得间,则陈其方物而称朝贡。”明沿海防倭哨船,很难区分哪是倭寇船,哪是私商船,因而遇船既行追捕。浙、直追捕教紧,他们则奔福建,福建捕急则奔广东。这种商船交易方式简陋,搭棚于地,铺板其上,陈货而售,违禁品如刀剑之类则藏于船内。着重亦商亦盗的上川和倭寇劫掠虽然结合起来,但其劫掠动火还只在沿岸还没有深入内地。当明朝沿海海盗和私商与倭寇勾结起来后,遂使倭寇的劫掠发生巨大的变化。明沿海海盗和私商利用明将吏惧怕倭寇的心理,投靠倭寇以遂其劫掠和走私之奸;而倭寇也利用海盗、私商熟悉地理和内情得以放手劫掠。这样,倭寇的劫掠活动不仅达于急电,而且范围也从沿海深入内地。他们互相利用,狼狈为奸,劫掠焚烧,杀戮*,生灵涂炭,村舍荡然。受害范围波及山东、江苏、安徽、浙江、福建、广东等六省,而以江、浙、福、广沿海最为严重。倭寇和明海盗结合成巨大的武装集团,其头目往往以势力较大的明海盗充当。(摘自中日关系史)有名的是;

1、出身为海盗者:许栋集团、徐海集团、叶明集团、林国显集团

2、出身为走私商者:王直集团、洪迪珍集团

3、出生于或成长于日本者:毛烈集团、陈东集团、徐海辛五郎集团。

明朝当时政治无能,居然想出了祭祀海神以期待其消灭海盗的做法。和清朝用污秽之物泼西方战舰异曲同工。至于后来戚家军,我就不说了,大家都知道的故事。酒徒的小说写到海盗这节,除了描写日本海盗外,还在探讨一个亡国的本族政权最终归宿和走向,酒徒不主张一个民族内部的自相残杀。文中的余佐,原型就是国民党大佬余右任,字也是直接用了右任先生的字。希望余老先生不要怪酒徒不敬。“葬我于高山之上兮,望我大陆。大陆不可见兮,只有痛哭。葬我于高山之上兮,望我故乡。故乡不可见兮,永不能忘。天苍苍,野茫茫。山之上,国有殇。”这些文字至今让人落泪。

平定辽东后本来就应该和各部族和解,酒徒不认为屠杀、灭族是人类的正常作为。酒徒认为各民族本来就是兄弟。各民族的文化融合在一起,才造成了中华民族近两千年的领跑地位。秦本身就不是中原民族,唐太宗的母亲独孤后和妻子长孙氏都不是汉人。如果明清两朝能敞开胸怀接纳进西方文明,东方文明至今还要领先于西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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