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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医 第26章 离开

所以,无论如何,她都想成为母亲的依靠,她都要守在母亲的身边,一定不让她感到一丝的孤独和寂寞,这是她的初衷!

雁儿的性格非常温柔,而且有些淡定,宋清语看着她时,常常会想起她在现代时候的性格,因为父母的关系,他们几兄妹给外人的感觉都是太过淡然了,说白了就是有些冷漠。

这样说起来,雁儿的性格似乎与她并不相像,因为,雁儿要比她温柔得多。不过,她们母女俩的兴趣爱好却是非常相似,她也跟宋清语一样喜欢看医书,喜欢缠着她母亲教她医术。

还别说,她学起医来比关骞要厉害得多,到目前为止不单记住了人体的所有穴位,就连药房里的草药,她也全部都记熟了。

她的记忆力非常好,只要宋清语吩咐她要记住的草药名称、药性、用法,她必定在第二天的时候就完全记在了心里。她的除了记忆好以外,动手能力也非常强,宋清语只是让她站在旁边看她如何给受伤的马匹包扎的,第二次的时候,她就自己一个人去给受伤的马匹包扎伤口,结果还被马给踢到了左胸,整整让她痛了半个多月。

原本他们都以为,她不会再给受伤的马匹包扎伤口了,可人家这姑娘越挫越勇,继续给那些受伤的马匹包扎。

当宋清语教她针灸的时候,她竟然回到房间后拿她自己做实验,拿着那些银针在自己上乱扎,这事被宋清语知道候,训斥了她一顿,说她是医痴。

不过,当她在喝斥雁儿的时候,越发清晰的想起当初学医的她自己来,那时候,别人一下课就离开课室,她却留下来啃着那些厚厚的医书。

上解剖课的时候,她总是留在最后,缠着教授给她开小灶,结果那位教授也成了宋清语人生中非常重要的指导老师之一。

上病理课的时候,她的同学很多都被弄得烂额,而她却成为了教授研究课题小组中的左右手,很多病理研究她都亲自参与到其中。

只要带过她的教授都想留她在身边担任助手,而她实习的首都医科大学的实习主任医生也邀请她加入到这所医院里,被她拒绝了,她毅然决然的回到t市医院当一名医生。

看到雁儿如痴如醉的跟着她学习医术,她在替她感到高兴的时又有些纠结,她想着要不要教她给病人做手术,虽然关骞有跟她学医,但她并没有教关骞做手术。

因为,她觉得关骞的身体不适合太过劳累。做一场手术,所消耗的能量有多大,她深有体会。但对于要不要教雁儿做手术,她一直纠结着,纠结着,不过,最后也没有教她这一门医术。

她觉得她穿越到汉朝来已经将汉阳王的人生搅了个天翻地覆,她不想再让现代的医术搅乱原有的历史发展轨迹,同时,她想着雁儿不会做手术的话,起码不会被人利用,也不会给她带来更大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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