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驸马如手足,情郎如衣服 驸马如手足,情郎如衣服 第101节

她并不相信人世间的情,不管是亲情还是爱情,太多故事、太多美化。

齐云前世为了给她报信而死,她只是觉得诧异,也许隐隐的还在心中指摘——他本可以做得更聪明,也许救不得她的性命,但至少能掌控局势。

她自认是个凉薄的人。

哪怕前世她最喜欢萧负雪的时候,要说她能为之奋不顾身、为之生死之际做出牺牲,那都是不可想象的。

她喜欢一个人,就像喜欢西瓜最中间的一口,喜欢阳光下盛放的花,喜欢随风飘散的蒲公英;至于西瓜是怎样从一粒种子开始发芽,花朵地下的根须如何丑陋努力,蒲公英也需要浇水日光——她并不关心。

她想象不出是怎样的一种感情,能让人克服与生俱来对火的畏惧,迎着燃烧滚落的巨木,以血肉之躯迎上去。

她想象不出。

她也给付不出同等的感情。

穆明珠捡起一根又一根的木柴。

她并不感到甜蜜,她只是觉得沉重。

齐云听到缓步熟悉的脚步声,抬眸就见穆明珠抱着一堆木柴从林木中钻出来。她散开的长发,已经用丝绦简单束起,抱着木柴从月光下的林木中钻出来,像是传说中山林里的美丽精怪。

齐云从怀中摸出以牛皮纸封起的火折子,成功点燃了木柴。

穆明珠轻声道:“你要不要烘干衣服?”

齐云一愣,抬眸看她,对视之下明白过来,忙背对过去,耳尖红红道:“臣、臣不必……殿下请

……”

若是在今夜之前,当此情景,穆明珠必然要捉弄调笑于他的。

此时穆明珠却并没有,只是迅速宽去衣衫,架在火堆旁,先烘干里衣。

夏日的中衣单薄,很快便干爽了。

穆明珠穿起里衣,任由半湿的裙裾挂在木柴旁,起身道:“我方才见林子里有禽鸟,肥肥的,不避人。我去打一只来,咱们吃。你把衣裳也烘干了,本来就伤了腿,别再染了风寒。”她说完,转身又进了林木中,但是并没有第一时间去打猎,只是靠在树干上休息。她清楚齐云的脾气,只是找个借口避开,让他烘干衣服罢了。

这处小岛应该极少有人来,岛上的水鸭子都有些憨傻,半夜中被惊醒,见了穆明珠也不知道躲。

穆明珠原本也没想对它们下手,但转了两圈也没摸到它们下的蛋,只好从中挑了一只最肥的,拎着脖子提回了岸边。

岸边火堆还在燃烧,四周支起的木架上,在穆明珠淡金色的裙裾之外,又多了一袭黑色的衣裳,自然是齐云的外衣。

他一袭雪白中衣,隔着烘烤的衣裳,坐在火堆另一端——也不知他那中衣是烘干又穿上了,还是始终没有脱下来。

穆明珠猜想,多半是后者。

两人只穿中衣相见,虽然在穆明珠没什么,但对于时人来说,多少是有些亲密了。

齐云似乎不知该往哪里放眼睛,低着头有些不安。

穆明珠在火光中提起那只水鸭子来,笑道:“你会杀这玩意儿吗?”

齐云这才抬头向她手中看去,低声道:“臣勉力一试……”

穆明珠便把那水鸭子交给他,抱膝坐在火堆另一侧,看他就着岸边的江水屠宰——割喉、放血、掏五脏,但是干净利落。

“哪里学来的手艺?”穆明珠起了兴趣,笑问道。

齐云专心做事,不自在倒是少了,也笑道:“从前在北府军中……”

穆明珠愣一愣,才想起来,在入黑刀卫之前,齐云已经在北府军打熬了两年——他十二岁就去军中历练了。

严格意义上来说,那时候的齐云还是个孩子。

穆明珠轻声道:“你才十二岁,便去了北府军——母皇当真是有意栽培你……”但也太早了些。

齐云轻声道:“不是陛下的命令。”

“哦?”

齐云又道:“是臣主动求去的。”

穆明珠一瞬的疑惑过后,也明白过来。齐云的父亲当初就是赴任北府军后,蹊跷死去——连齐云的母亲也一并去了。齐云若有心,自然会主动要求去北府军。

水鸭子被插在木棍上,架在了火堆旁。

烧焦羽毛的气味弥漫开来,鸭子身上的毛都被燎烧了。

穆明珠看一眼夜空中高悬的明月,轻声道:“今夜吃顿饱饭。外面朝廷的人必然在搜寻咱们的下落,孟非白的人未必能大张旗鼓找过来,若静悄悄来,自然要晚些。你的腿……”她的目光往下滑落去,透过两人烘烤中的外裳下缝隙,看向少年被素白中衣遮住的伤腿,微微蹙眉,道:“你的腿最好是不沾布料,免得皮肉受疼。”

齐云轻声道:“无碍的。”

穆明珠却是道:“我不看就是。”

齐云微微一愣,抬眸看她一眼。

穆明珠知道他的忌讳,大概是怕自己看他的伤腿,又道:“受了伤还管什么美与丑?”

烤鸭肉的香气在空中飘散开来。

穆明珠原本心思沉重,此时倒是被这香气勾起了食欲来,目光不由自主便飘向了木架上的烤鸭子。

齐云立时会意,不顾那鸭肉滚烫,以素帕隔着撕了一只鸭腿下来,先捧给穆明珠,“殿下请用。”

穆明珠也没有客气,吹了几口便下嘴,谁知这野鸭肉闻着香,吃起来却全然不是那么一回事儿——又老又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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