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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久不见(GL) 分卷(76)

岑书雅无语地摇头:你这种感动天感动地感动自己的行为,对我没有用,周海,你是真不知道还是在自欺欺人,我对你没情绪,不愿意跟你上/床,包括对分手的不在意都是因为我不爱你。

周海只是摇头,我不爱你,这个四个字太伤人了。

我们在一起四年,去过五个国家,十座城市旅行,我们一起看烟花,看电影,在雪地里散步,每年情人节和你的生日,我都为你准备惊喜,你总是笑得那么开心,我们做尽了情侣间所有浪漫的事,你现在告诉我你不爱我?

提及过去,岑书雅更多是麻木,那些机械式的约会,看似浪漫的旅程,不过是她履行女朋友的职责而已,现在想想,当初总觉得心有缺憾,不过是心里没爱而已。

她懒得解释,也不想把话说的更深。

出柜,还不是好时机。周海认识自己父母,冒然把自己性取向的事暴露,被家里知道,会适得其反。

这件事,岑书雅非常谨慎。她这样的家庭,出柜是很难的,所以要从长计议。

你再好好想想吧,趁着出差离开宣安,自己也静静。很抱歉,你要的我给不了,以后别再找我了,更不要提及我爸妈,试图用他们给我施压,我不吃这套。

岑书雅软硬不吃,只因性格温和,很少与家人有摩擦,更加不会与别人吵架,能够平和解决问题,她从来不想红脸,对周海她已经仁至义尽,只希望这真的是最后一次。

分手后周海联系她时,总会有意无意地表现出想复合,岑书雅开始是敷衍了事,后来直接表达,现在有了明颜,她只想斩断。

她不愿意跟周海浪费唇舌,两人不欢而散,岑书雅匆匆离开。

想到明颜在家等自己,她就归心似箭。

竟能忍住不给自己发信息,岑书雅很好奇明颜在家做什么,她蹑手蹑脚地打开门,刚关上就听见楼梯处传来明颜摔倒的声音。

岑书雅一惊,忙冲过去,还没到那就听见明颜自己嘀咕起来。

不就是个破楼梯吗,难不倒我明大小姐。

她停下脚步,没有露脸,饶有笑意地听着明颜的埋汰。

我跟你说,你争气点,如果再绊倒我,这房子就要被卖掉了。明颜猜到了岑书雅换房的心意,她不能成为拖累,要努力才行。

想到此,她忍痛爬了起来,想尝试不扶栏杆做练习。

等到她上下楼梯能够如履平地,书雅就不会因为她的腿不方便,换掉心爱的房子了。

可她戴假肢的时间尚短,根本无法完全驾驭,更别说楼梯了。

没走两步,又摔了。

摔倒一万次,多走两阶梯,摔摔更健康!明颜咬紧牙关,忍着膝盖的疼,站起来继续。

她周而复始地练习,像婴儿学走路那般,跌倒又站起。

一声声摔倒震得岑书雅心脏疼,可她无能为力,只有过程艰辛,才会有意外收获。她不会阻止明颜千辛万苦的练习,也不会去帮她度过难关,只有自己趟过困境,坦然地面对残缺,才能慢慢把自己变得完整。

岑书雅倚靠在墙边,心还是揪着疼,这种深刻的刺痛感,也是第一次。这种感受对她来说,是新鲜的,是真实的,是值得回味的。

这是明颜带给她的人生。

她后退几步,闻见厨房传来怪怪的味道,好像是...黑胡椒味?

岑书雅好奇地走进去,发现垃圾桶有几张废弃的包装纸,那是牛排的半成品,揭开纸往内一看,还有几块半生不熟的肉。

她是知道自己喜欢吃西餐,在学做吗?

明颜这种家庭出生的孩子,不用想都知道,24小时有人伺候,吃穿用度,都高人一等,现在竟愿意为自己下厨。

岑书雅心里暖洋洋的,被一股温暖包围着。

爱情是个很神奇的东西,同样做饭,周海做她没感觉,明颜做却能打动到她心底。

她很幸运,还有爱人的能力。

哎哟喂,痛死我了,唔...不是扭到手,就是撞到膝盖,明颜在磕磕绊绊中,忍不住开始叨叨起来:这老天爷肯定见我日子太好过了,没有贫穷,没有疾病,所以才给我这样的灾难,但又让我遇见了书雅,用半条命换真爱,好像还挺划算的。

岑书雅本来想冲过去,听到她这番话,险些笑出声,这套自我安慰的说辞,绝了。

书雅怎么还不回来,都超过一个小时了。

听到这句话,岑书雅悄悄地回到玄关,轻轻开门,重重地关上,故意发出关门声,并且说道:我回来了,颜颜。

明颜从楼梯处探出头,一瘸一拐一蹦地走到岑书雅跟前,张手就是个熊抱,你终于回来了。

岑书雅把明颜抱离了地面,蹭了蹭她鼻尖:小傻瓜是不是想我啦?

你说呢,我们刚在一起,你就去见前男友,又被别的女孩抱,我可太惨了吧。明颜勾着她脖子,恨不得变成挂件,粘在岑书雅身上。

她没有无理取闹,半吃醋半玩笑的方式反而更像一种情趣。

我也很惨,因为职业需求被女友误解,又因为想解决前男友一口饭没吃,饿死了。

啊?你没吃啊?明颜的注意力成功被转移。

岑书雅委屈地点头:我对着他哪吃得下?

好!明颜雀跃,这下有我发挥的余地了,我这就去给你做明氏牛排,五分熟是吧,你等着。说完她撸起袖子,走进厨房。

诶?你来真的?

我刚练过了,没问题。明颜自信满满,岑书雅狐疑地跟在后边,刚刚垃圾桶里面浪费的肉,看起来可并不像成功的。

她知道明颜想给自己做饭,也可能是在跟周海较劲,所以才做这些。

岑书雅想满足她小小的心愿,不管做的好不好,都是莫大的鼓励。

事实证明,做饭这件事不仅需要天赋,还要经验。明颜不懂得控制火的大小,不仅没煎到五分熟,还糊了一面,比起练习的效果还不如。

真是的,你这个死牛排诚心跟我作对呢?她丧气地想把烧糊的牛排倒进垃圾桶。

岑书雅忙去阻止:喂喂喂,大小姐,不要浪费粮食,我闻着挺香的。

这都糊了,香啥香?你喜欢吃五分熟,这么老的肉不能下口的。

谁说不能下口?只是相对喜欢吃五分熟,七分熟,全熟我都可以。岑书雅将盘中的牛排拿到砧板上,用刀削去煎糊的那面,喏,这不就能吃了吗?

这...

不能浪费粮食,也不能浪费我们大小姐的心血。岑书雅笑着切了块牛排放进口中,连连称赞:嗯!吃多了西餐厅,偶尔吃吃半成品,口味果然特别,很好吃哦。

骗人。

不信啊?岑书雅切了一块塞进她口中:自己尝尝。

明颜咀嚼着那块有些老的牛肉,眉头皱了皱:这哪里好吃了?这么老,嚼都嚼不动。

好吃那是因为你做的。

我就知道你在哄我。

哄自己女朋友天经地义,好了,既然你这么嫌弃,这盘牛肉是我的,不许抢,你还没吃吧?岑书雅把牛排端到餐桌。

我看到牛排这个德行,都气饱了。明颜耷拉着脑袋,岑书雅微微一笑,掌心托起她下巴,不要丧了,来陪我做饭,不如给你做个意面吧?爱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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