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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钢琴协奏曲 第二钢琴协奏曲_第32章

第三十四章

秦海鸥看着这两个日期,良久,他才缓慢地恢复了思考,渐渐反应过来它们可能代表的含义。

第一个日期是11年前的8月。秦海鸥下意识地推算了一下,那时谭硕已经结束了大四的学习,由于作曲专业是五年制,所以他应该正在过暑假。

第二个日期是10年前的3月。那时谭硕正在念大五的下期,两个月后的5月份便是作曲大赛。

正常情况下,如果原创作品的乐谱上同时出现两个并列的日期,那么时间靠前的一个就是作品正式成稿的日期,而时间靠后的一个则是修改作品的日期。作曲者在成稿之后的一段时间里,往往会频繁地对作品进行小修小补,这样的小修补不会特意用日期纪录下来。凡是明确纪录了日期的修改,一定是对作品的全面修订或是进行了较大的改动。对应到谭硕的手稿上,大四下期的8月是作品成稿的日期,而大五上期的3月则是对作品进行修改的日期,中间间隔了7个月的时间。

可是,谭硕的手稿是抄来的,在一部抄袭的稿件上标注这样的两个日期,还写上这样的一句话,有什么作用呢?难道是为了捏造一些细节,让这部作品看起来更像自己的原创吗?

秦海鸥立刻又将两份乐谱找出来,放下《星海》,拿起《长夜之歌》,寻找孙辰的创作日期。

在这本正式出版的《长夜之歌》的乐谱上,写明了孙辰的成稿日期是12年前的5月份。

这个发现顿时令秦海鸥大为不解。

既然谭硕已经抄了孙辰的谱子,为什么在捏造创作日期的时候,他要将抄袭稿上的日期定在孙辰的创作日期之后?

谭硕的日期比孙辰的日期足足晚了一年有余,这两个日期无论在什么样的情况下被同时提起,对谭硕都是不利的。

秦海鸥心中的疑惑更深,目光又回到了谭硕的手稿上来。

《长夜之歌》是在十年前的作曲大赛上首次发表并公诸于众的。如果谭硕想要占领先机,最好的办法就是抢在《长夜之歌》参赛之前将抄袭稿发表出。可如果他真这么做了,让两个伪造的日期被人看到,他的谎言就会不攻自破。哪怕他什么日期都不写,胜算恐怕都比这要大一些。

而在作曲大赛之后,这就更不可能了。《长夜之歌》在作曲大赛上一鸣惊人,吸引了所有人的关注,出尽了风头。如果谭硕想在此后将《星海》发表甚至进行演出,那么一旦他将自己的抄袭稿拿出来,他同样会立刻被人识破。他会在第一时间被人揭发,这无疑是主动往枪口上撞的愚蠢行为。

“写给苍穹下的星海,草原上的歌声”——这俨然是站在创作者的角度写下的句子,可随后的两个日期却指向相反的事实。明明是彼此矛盾的字句,为什么会出现在抄来的稿件中?

秦海鸥想了又想,对比两部作品的日期和当年的情况,谭硕的抄袭竟变得怎么也说不通了。可是《星海》与《长夜之歌》之间的抄袭关系却是真真切切地摆在眼前的。如果不是谭硕抄了孙辰,那就只可能是孙辰抄了谭硕。

……是孙辰抄了谭硕。

秦海鸥浑身一个激灵,死死地盯着面前的两份乐谱,一瞬间只觉后背发冷,头皮发麻。

这怎么可能呢?这不可能是真的。他从来没想过会有这种可能。

对他来说,质疑谭硕容易,可质疑《长夜之歌》却太难了。

《长夜之歌》是10年前通过作曲大赛选出的金奖作品。新音杯是当今最重要和最具影响力的作曲比赛之一,代表着专业音乐创作的最高水准,无论是参赛资格的审核还是作品评选的过程,都拥有严格的程序与苛刻的标准。《长夜之歌》在这样的大赛中脱颖而出,它的作者孙辰是与王一夫同校任教的作曲系老师,它的首演是由王一夫的学生、秦海鸥的师哥肖聪担任的,而王一夫本人也是大赛的评委之一。秦海鸥没有任何理由去质疑大赛的权威性,他更难相信经过高规格的评委会层层选拔、最后由自己的师哥公开首演的作品会是一部抄来的作品。

这10年来,《长夜之歌》在世界各地不断上演,早已经受到广泛的认可。对秦海鸥而言,质疑《长夜之歌》是难以想象的事。这个作品从参赛、获奖,再到公演,其间与之接触过的人太多,甚至包括秦海鸥最敬爱的两个人——王一夫和肖聪,就连秦海鸥自己也曾对这部作品有过许多的感触。要质疑《长夜之歌》,就是要去质疑这一切,这种念头在秦海鸥的脑中根本连一闪念都不曾出现过。因此当他发现《星海》与《长夜之歌》竟是如此相似的时候,他立刻就认定是谭硕抄袭了《长夜之歌》,从没想过还有另一种可能。

他从曹楠那里买回了《星海》所有的乐谱,却唯独漏掉了写有日期的那一页。他得出谭硕抄袭的结论,震惊的同时又深受打击,一方面不愿意否定谭硕的人品,另一方面却又不得不面对眼前的事实。那时他没有在谭硕的手稿上看到日期,只是一味地痛苦烦恼。可是现在,这两部作品上的日期却如一盆冰水当头浇下,把他突然浇清醒了。

秦海鸥长久地注视着“长夜之歌”四个致的烫银大字,直到沿脊背攀爬的那一股冷意渐渐渗进了心里。

先前他为什么没想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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