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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家有女初长成 第 72 部分

方一人给割到。几分钟的功夫,边炎的身体上又挂了几条彩了。连水妖都难在两人的联手配合下占到便宜,更何况是比水妖还差一些的边炎。

边炎后退几步,用手摸了摸后背,身体火辣辣的疼痛。后面被他们给割了几条口子,血水四溅,皮r外翻,疼的他直吸冷气。最让他郁闷的是两人长的一模一样,他连是谁割的都分不清楚。两人的脸不停地在自己身边晃动,看到脸是一个人,可两人的出刀角度和攻击方式又截然不同,刚找到一个人的攻击频率,很快的又换了一个人,让边炎苦不堪言。

转头看看丰雅的情况,心里更是一惊。看来今天的任务难以完成,自己和丰雅还很有可能要栽在这边了。也不知道乌鸦那边得手没有,要是能抓到林枫的女人来当人质,估计这盘棋还是能再走几步的。第一次,边炎对那个长着一张死人脸的乌鸦有了期待和好感。

如果可以的话,边炎很想挂个免战牌休息几分钟。可惜这不是三国,那种想法是不可能实现的。那对双胞胎又并肩向自己走来,边炎收拾了一番心情,专心致志地防备起来——

林枫虽然在和丰雅打斗,但眼角的余光还是瞄到了林一和林二的到来。当时自己来香港之前把他们俩留在了成都,让他们独自阻挡洪门三路人马。老头子对两人的评价很高,但林枫心里还是很忐忑的。虽然不知道他们解决了对方的多少人,也不知道现在追到香港的这洪门二王是不是那三拨人中的一拨,但两人能全身而退并很快地赶来相助,已经说明了两人的不凡之处。

刚才林枫和丰雅缠斗看起来虽然激烈无比,但他并没敢用全力,边炎在旁边虎视眈眈,他不能没有任何后着防备。所以和丰雅打了半天,也就是揍了他几拳,并没有真正的伤到他。他在等,等有人投下一枚石子来打破这种微妙的局面。现在林一林二来了,有他们对上边炎,就算不能取胜,也可以坚持一段时间。这对林枫来说足够了。

快若闪电般的一刀向丰雅的脖子上划去,丰雅飞快的后退避开了林枫这一刀。林枫并没有上前追赶,也停了下来,站在原地笑眯眯地看着正在大

的丰雅,笑着说道:“这一刀,我要划你的脸。”

丰雅没有说话,他知道这个时候说话也是一种浪费体力的表现。对手太强,非常强,自己一直自信的速度在他面前成了班门弄斧,一点儿都发挥不出来效果。他一边调整呼吸,一边在脑海中飞速地思考眼前的局面如何应付。本来占有优势的局面现在成了一面倒,边炎现在被一对厉害的双胞胎牵扯住,身上已多处负伤,乌鸦那帮人估计也受到阻击。根据情报,林枫身边有杀人科二十多人保护,而现在他身边一个都没有出现,很显然他们都分布在红堪体育馆里面或周围。而自己——看来也是凶多吉少。

也许,现在只有靠他了。靠一个孩子。

正当丰雅在心里考虑着如何扭转眼前的不利局面时想,林枫趁他不备,招呼都不打一声的突然冲了过来。丰雅心里暗骂,这他妈都是些什么人啊,青衣门特产流氓吗?

经过刚才一分钟的调息,丰雅感觉气息又稳健了一些。想归想,丰雅也再次启动速度向林枫冲了过去。跟这样的人打架只防守是没用的,他的速度太快了根本防不胜防,只能和他以快打快才行。

两人的身体一起前冲,几米的距离瞬间拉近,两人擦身而过时,林枫手里的乌灵闪电般挥出,丰雅本想对着林枫的心口位置捅一刀,但是现在却不得不紧张回防。他可不想在这个时候与这个男人同归于尽。他还年轻,有太多美好的东西在等待着他。

很险地用匕首挡住了林枫右手的进攻,正当他在心里暗自庆幸时,感觉脸上一股寒意袭来。然后两人的身体错开。丰雅反应也是极其灵敏,用手一摸脸,不由得愣住了。

原本光洁的脸上出现了一道斜斜的口子,从眉梢到唇角,手上湿淋淋的,正不断有血水渗出,只一会儿的功夫,脸上就布满了那种鲜红色的y体,然后汇集成河,一滴滴地往地上滴落。有一些流进嘴里,满口的腥味。

自己明明挡住了他的刀,他是怎么割的?丰雅怎么也想不明白。

林枫看着对方受伤的左脸因为血越流越多而变的挣拧恐怖,哈哈地笑了起来。“知道吗?今天是我女人在台上唱歌。我活了二十多年了,就他妈等到这一次。我很期待。别人都能看到,我是她的男人却没机会看到,这对我不公平。可是你们这群王八蛋却在今天跑来搞事,让我失去了看我女人表演的机会。真是该杀啊。所以,下一刀我就要割你的脖子了。做好准备——嗯,你受伤的脸让我很有好感,假如全天下的男人都比我丑,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啊。”

林枫重重地感叹道,一幅很欠揍的样子——

乌鸦本身的实力不弱,而且在博斗技巧上很有经验。不然,跟在他身后的这群属于洪门内部眼高手低的家伙会听他的命令?本来他选择了这个看起来妩媚无比的女人是因为潜意识里觉得大的就应该和大的斗,小的让他们自己斗。为了速战速决,他给自己定的时间为一分钟。一分钟搞定这个女人,然后带人冲进去。

可现在对方攻击起来比他更加猛烈,的自己连连后退让他不得不考虑那个目标是否难行的通。两人都打了快十分钟了,自己没占到便宜,反而被踹了好几脚了。那个女人腿上的功夫确实是一流。

可攻击起来猛烈如虎的女人在打架的时候还一幅笑眯眯的样子,胸前丰满的胸部在眼前跳来跳去的。这让乌鸦很是苦恼,到底是应该用拳头招呼上去还是应该用手轻轻地去摸?

又一个侧踢踢过来,乌鸦刚刚闪避过去,对方的拳头又往自己眼睛上招呼。乌鸦第一次见到身体能柔韧到这种程度的女人,有这身本事的女人打起架来很厉害,假如在另外一个战场,也应该很厉害吧——真是该死。乌鸦狠狠地啐了自己一口。他已经领教了这个女人的恐怖,知道这是自己的敌人,可看到她妩媚的眼睛荡人心魄的脸以及那火爆地身材,脑子里总是想她脱光衣服躺在床上时的样子——

“在想我吗?”那个女人痴痴地笑着问道。手上的军刺却没有含糊,又一记凌厉的横刺往乌鸦的胸口c过去。

乌鸦没有说话,甚至攻势都被她突然开口问出的这个问题给搞乱了。他实在受不了这个女人了,真想按在地上疯狂的征伐一番。但现在不是时候,手下的兄弟被她的人挡住,没有一个人能冲进红馆的。自己必须要收敛起心神,尽快解决掉这个女人。

看到对方不应,林淡妆妩媚地笑起来,眨了眨眼睛,说道:“要不我们换个地方继续打?”

听到对方带有挑逗性的语言,乌鸦心里一动,能和这样的女人共

云雨一回,死了也是值得的。但知道自己这条命早f的了,他要对还在苦苦搏斗的兄弟们负责,要带着他们完成任务然后活着离开,所以,女人——是可有可无的。虽然这个女人的魅力实在惊人。

“如果换个场合,我一定好好的干死你。但是现在——我只圾杀了你。”乌鸦声音沙哑地说道,眼神y秽地打量着林淡妆丰满的娇多么美好的东西啊,可惜很快就要消失了。

一拳挡住林淡妆的手臂,另外一个拳头狠狠地向她的胸部挥过去。林淡妆握军刺的手腕竟然能一百八十度的弯曲,军刺调了个头向他的手腕经脉处挑过去。乌鸦只得放弃自己的这一招,身体向后跃去。摸对方胸部一把和手腕经脉被挑断,实在是得不偿失。

“可惜你没有机会了。”林淡妆妩媚地笑着,身体再次疾速地冲向乌鸦,在他伸拳抵挡时沿着他的身体为圆心转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圈,军刺c向他的喉咙。

乌鸦再次闪过刺向脖子上的军刺,腹部一阵锥心般的疼痛传来。没想到那个女人在把军刺刺向自己脖子的时候就已经量到自己会闪躲,刺到中途时军刺已经从右手上脱落,正好落入已经等在下面的左手,然后在自己防不胜防的情况下c入自己的肚子。

“这把军刺的放血漕是我特制的。很快你就会死了。”林淡妆笑眯眯地说道。在她把军刺捅入对手肚子的那情。

乌鸦看着c在腹部的军刺,以及那沿着军刺汹涌而出的鲜血,心里突然一片空灵。那疼痛已经感觉不到了,但听到血流的声音。那多年的苦难以及压在头顶上让自己喘不过气的恩情都会随着自己的死去而消失。没有责任没有义务没有恩情谎言承诺寂寞和欺骗——什么都没有了。

结束生命是种解脱。现在,一切都不重要了。只想做的是——再看这世界一眼。

乌鸦努力地想转过头看看那不远处的繁华所在,他多想能和那普普通通的人一样,安静地看场电影,为了自己喜欢的艺术而疯狂的叫嚷一番,或者买不到票而大发一通脾气——

那样的生活好幸福!——

红馆里的气氛越加热烈,蔓式歌迷们喊叫的口叫一声比一声高,在红馆外面都能传的老远。虽然现在还是冬天,可已经有很多歌迷开始脱衣服,他们已经喊的汗流浃背。演唱会总导演也发现这种情况,让红馆临时地开了几扇空调。这里面的温度实在是太高了,必须要降降温。

沈漫歌唱完一首歌又进了后台,刚才秋的主题舞台也跟着她一起退了回去,数字流的镜像墙又重新合拢。随着镜面上出现倒计时牌,歌迷们也跟着那跳动的数字大声呼喊起来:十、九、八、七——三、二、一、零——沈漫歌,我爱你——沈——”

随着歌迷们惊天动地的呼声,数字流的镜像墙再次向两边收缩,另一幅主题舞台缓缓推了出来,沈漫歌一件长到膝盖的蓝色毛衣,头上戴着一顶白色的小帽和格子围巾,脚下穿着牛仔裤和长筒皮靴,一幅家常打扮的出现在了公众面前。这样的沈漫歌很阳春白雪,也更具亲和力,歌迷们看到了居家打扮的沈漫歌,更是觉得亲切自然,叫的也越发大声——

“沈漫歌,我爱你——”

“蔓式歌迷。天下无敌——”

“沈漫歌,无论你怎么样都是最漂亮的——”一个男人大声地喊道。旁边的女友不乐意了,掐着男友的手臂:“你不是说我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女人吗?”

男人痛的呲牙咧嘴。“是是。你是最漂亮的。和沈漫歌一样漂亮——女人真是奇怪,一边禁讨厌男人说谎,一边又不停地在男人说谎。”

这次出现的是以冬天为主题的舞台,这是一个冰天雪地的世界,满世界都是雪,地上,树上,远处的屋顶上,整个世界白茫茫的——沈漫歌正站在一个雪人面前帮它用红辣椒安鼻子。当她把那根红辣椒c在雪人的脸上正中间时,歌迷们欢呼起来,拼命地鼓掌——这群没智商的可怜孩子。

“这首歌我要送给一个很特别的人。”

第269节、总有些人能让我们为之放声歌唱

听到沈漫歌说话,全场歌迷都安静了下来,整个红馆静悄悄的,连有人迫不得已的咳嗽声都刻意压抑,生怕惊扰了他们心目中的女神。

沈漫歌的眼神扫视过全场,然后在某一个点上稍微停留后,突然绽颜微笑起来。漫天飘舞的雪花、胖乎乎地雪人,围着格子围巾地少女、以及少女那让人温暖到骨子里的笑容——,一,一幻的画面。如果旁边再有个王子,那么这就是童话里面公子与王子的翻版。

没有声音,只静静地看着这幅景,那个站在雪地里巧笑嫣然的女子,就有不少在场的歌迷心都醉了。听歌是一种享受,只静静地看着她的笑脸,也是一种很唯美的享受。

“突然觉得很感动。想哭。”一个女孩儿眼圈红红地对身边的男友如是说。

男友没有说话,只是紧紧地握紧她的手。他是男人,男人是有泪不能轻弹的。但他突然觉得心里被什么东西触动了一下,这个感觉很微妙。有些酸,又有些甜。软绵绵的,在空中飘来飘去。好像明白些什么,却又追寻不到它的轨迹。只能任它在心里游荡,那份触感也一圈一圈的荡漾开来。

沈漫歌开口了,用那张能唱出世间最美妙音乐的动人小嘴说话:“人的一生中会遇到很多人,瞬即逝。有的像恒星,无论悲伤欢乐一直守候在身边。有的人是流星,有的人是恒星,无论你执着的是那一种,但总有一个人能让你情不自禁地为之放声歌唱。一首老歌《与你同行》送给他,也送给那些在流星和恒星之间踌躇不懂取舍的女人。”——

我把桅子c在发前

你在门口滚着铁环

那本发黄的小人书

我们看了一遍又一遍——

想起那个白雪皑皑的冬天,

两个孩子步履蹒跚

深一脚浅一脚走过童年——

vip包厢里,一屋子人静静地听着沈漫歌的歌声,看着她在雪地里深情歌唱的脸,没有人说话,这儿和观众席位一样哑雀无声。

良久,当沈漫歌把一首《与你同行》唱完后,李墨才从她的音乐中醒过来,疑惑地问:“漫歌说这首歌送给一个特别的人,那个人是谁?为什么要说那样一番话?”

屋子里的气氛一下子被李墨这个问题给搞的古怪起来。沈漫歌这番话送给谁?有几个人是心知肚明的。唐佳怡、李泽明、刑恒基都是知道的,而李墨、黄灵儿、黄灵儿的母亲和弟弟以及刚刚赶过来的秋若若潇影是不明白的。

“怎么了?都不说话?”看到众人的脸色,李墨更加觉得好奇了。

“呵呵,李老师都不知道,我们怎么能知道呢?她可是你的徒弟啊。回头你去问问,我们也好奇啊。想知道到底是那个男人那么厉害,让我们的女神都动凡心了。”刑恒基眯着小眼睛笑呵呵地说道。这屋子里有不少人在,既然林枫和沈漫歌两人自己没有把这事情讲明,他们也不愿意暴露出去。

“唉,漫歌这傻孩子,终究是掉进情网了。看她这语气怕是再难爬出来了。但也别当众讲出来啊,那些媒体都是干什么的?就是在你的话里挑刺的。估计明天这句话又要成为他们炒作的对象了——”李墨有些感叹地说道,以他资深媒体人的经验看,这种事还是隐藏起来的好。有几个混到这种天王天后级的人物会公布自己的私事的?

“漫歌姐姐也是女人,陷入情网也是正常的。”倒是坐在李墨旁边的唐佳怡开始替沈漫歌讲话。

其实,沈漫歌一开口说那句“这首歌我要送给一个特别”的人时,她就知道那个特别的人是谁了。沈漫歌和林枫的事她清楚,而且自己也向她下过战书。她的资本太多太多,除掉她身上那音乐神坛女神的光环不说,她本人也是一个极其有魅力的女人。知性、雅致、善良、温柔——还有那无可匹敌的气质和倾》+的了呢?

而自己呢?自己有什么?漂亮?漂亮的女人太多太多了。自己有是和林枫多年的共同生活经历以及对他无私的爱。但是这够吗?会不会太普通了些?世界上有一千个唐佳怡,却只有一个沈漫歌。自己能竟争的过她吗?

她以为沈漫歌没有自己爱的深,但现在她敢对着自己的亿万歌迷为一个男人“放声歌唱”,难道还不够吗?要是其它的男人听到

话会怎么想?枫哥哥应该会很感动吧。

沈漫歌,和这样的女人抢男人。真难啊。

“对了,林枫怎么还不回来?演唱会开始的时候就去了洗手间,现在演唱会都快要结束了,他还不回来。跑去做什么了?就是蹲在厕所里面拉金条,也应该拉出来了。”刑恒基大大咧咧地说了一个和自己的身份很不相配地笑话来活跃屋子里面的气氛。在众人笑出声的时候,屋子里的气氛也确实又融洽了起来。刚才因为李墨的两个问题而导致的尴尬局面又消失了。

“就是。林枫去那了?怎么漫歌的演唱会也不看了?”李墨也发现了这个问题,疑惑地问。

“会不会是出什么事了?”黄灵儿的母亲对林枫极有好感,现在听到林枫消失不见,担心地问道。要是在内地,她都要派人去寻找了。

“大家不用急。没事的。我派人去找找。”李泽明笑着说道。

“我去找吧。”唐佳怡自己站了起来。一方面她也确实担心林枫,另一方面,她想出去吐口气。沈漫歌给她的压力太大,自己也得努力发动爱情攻击才行。如何开始呢?

“我陪你去。”黄灵儿也从她母亲身边站了起来。

“嗯。”唐佳怡点点头。

当两个女孩儿一起关门出去时,屋子里传来黄灵儿弟弟喜悦的声音:“刘若英也来了——刘若英是今天晚上的嘉宾吗?”——

林枫看着站在他面前大口喘气地丰雅,笑的很开心。“不错。不错。洪门果然是藏龙卧虎啊。你的身手在洪门排第几?应该是前几名吧?能挡住我缥缈三击的人可不多啊。你应该骄傲。”

“你没必要往自己脸上贴金。”丰雅摸了把脸上的血水,讥诮地讽刺道。那脸上的血水便他这么一抹,面积反而更大了。样子也更加恐怖。

林枫从怀里掏出一个小瓶丢了过去,笑着说道:“来,把这个药涂在上面。很快就能止血了。”

丰雅没想到林枫竟然会主动给他药,微微迟疑后,又把他的药瓶丢了回去:“你的药我不敢用。我自己有。”

丰雅从自己口袋里掏出一包粉末,打开后把整包药往自己的脸上涂过去。白色粉末渗入了血水里,不一会儿就凝固了,结成一块块红色的泥状物体。

其实丰雅是一直想往脸上涂药的,但是林枫攻的太急,而且谁知道他会不会趁着自己擦药的时候突然袭击?通过对他的了解,他的人品是极端的不能信任的。但林枫主动给他药后,情况就不同了。虽然不敢用他的药,但能把脸上的伤治一治,总比这样坚持着打下去好。丰雅以自己最快的速度上好了药,然后握着匕首紧张地看着林枫。防备他的下一轮攻击。

“哈哈,你应该相信我的人品。虽然我不喜欢别人比我长的帅,但我也不喜欢别人太丑影响我杀人的心情——你现在的样子太丑了。

林枫眼神朝着正被林一和林二攻的豪无还手能力节节败退,身上已经多处挂彩的边炎,笑着说道:“游戏好像就要结束了。接下来你可要注意了,我要抹脖子了。,刚才你干吗那么拼命啊,一幅同归于尽的样子。直接让我抹了不就行了吗?省得现在这么麻烦。”

林枫埋怨地说道,让丰雅的脸气的扭曲,刚刚涂上药粉凝结成泥状的脸因为面部肌r的蠕动,而分裂开来,并且有脱落的架势。丰雅也感觉到了,心里恨不得把这个有着y险用心的家伙千刀万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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