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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子有喜 第427章 阎贵人主仆受审

毒杀帝王还得了?

绝对是比造反还大的恶性案件。

三月三的宴会还未进行到一半,就发生皇上、皇贵妃双双中毒的天案,大理寺卿茹法池、刑部尚书应天声和御史中丞谢子义再次聚在一起,三司共审。

不管毒是不是阎贵人下的,只要带毒酒水是经她的手献上去,她就脱不了干系,乃此案重大疑犯。

一般来说,被定为重大疑犯者,通常都已注定死刑结局。

嫌犯暂无旁人,只有她的婢女秋葵。

主仆二人被分开审问。

被剥去宫装的阎媚一上公堂就喊冤叫屈,说她从未下毒,此事与她无关。

“大胆阎氏!”茹法池一拍惊堂木,怒道,“你献给皇贵妃的桃花酿里含有剧毒,还敢说毒药非你所下?别人都各自饮酒,偏你上去献殷勤,且令皇贵妃中毒在前,皇上中毒在后,怎敢言与你无关?若不从实招来,可别怪我等大刑伺候!”

阎媚只知得意时得意,却从未见过此等场面,更没当过涉案重犯,一听要上刑,顿时慌了,惊恐道:“我真的没下毒!真的没下毒!请你们相信我,我真的没下毒啊!媚儿心里只有皇上,最重皇上,怎会下毒害他?”

“那你想害死谁?”茹法池冷声道,“想毒死皇贵妃,却没想到皇上也被连累,是也不是?”

“我、我没有!”阎媚连忙否认。

三大高官立即察觉到她的反应不对劲。

说话结巴,眼神躲闪,分明是做贼心虚。

“阎氏,你非得受刑才肯招供吗?”茹法池冷冷道,“笞杖之刑,可不大好看呐!”

阎媚变了脸。

笞的本意是用竹条或木条对人进行抽打,杖的本意是拐杖。

笞杖之所以成为一种刑罚,乃因七八百年前的文帝将割掉鼻子的劓刑取消,以笞三百替代,斩左脚趾则改为笞五百。

但因笞三百或五百多能把人打死,比肉刑还厉害,景帝即位后,下诏将笞五百改为笞三百,笞三百改为笞二百。

可即便如此,仍有许多囚犯被活活打死。

于是景帝再次下诏,把笞三百改为笞二百,笞二百则改成笞一百,并颁“定棰令”。

“棰”是笞杖所用的刑具,当时规定棰长五尺,用竹子制作,大头直径一寸,小头半寸,竹节要削平,行刑时抽打臀部,如此,受刑的犯人方可保全性命。

笞杖不属于死刑范围,但在历朝历代中,上至皇帝,下至县令,常把笞杖作为执行死刑的方式,将犯人毙于杖下,称为笞杀或杖杀。

这些历史知识阎媚不甚清楚,但她知道一点,后宫主子责罚下人时,常用笞杖。

而使用笞杖时,又分为去衣和不去衣两种。

去衣受杖是必须脱下裤子,不去衣则不用脱裤,隔衣受杖。

按这堂上大人的语气,他们是要用去衣受杖。不仅让她受皮肉之苦,还要使她难堪受辱。

“你们敢!”她虽心中害怕,却还是强撑嘴硬,“再怎么我也是皇上的女人,你们若敢脱衣凌辱,看皇上知道后不杀了你们!”

吓唬她的茹法池觉得自己小瞧了她,轻哼嗤笑:“此言当真可笑,皇上会在乎用毒酒杀他和皇贵妃的人?”

阎媚面色一白。

如果皇上认定毒是她下的,又怎会在乎她的名声、在乎她受辱不受辱?

怕是恨不得将她的肉一块块挖下来。

“笞杖不去衣好了,”刑部尚书应天声淡淡道,“但若失手打死,可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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